对于婴儿来说,母乳是最理想的食物。但当母亲因患有疾病、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,就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来为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。
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的婴幼儿的重要的,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。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,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、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要求,也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,还能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提供重要依据。
目前,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《婴儿配方食品》、《较大婴儿配方食品》、《幼儿配方食品》和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》。这些标准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,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为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,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。
坚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立法宗旨,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,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,贯彻落实“最严谨的标准”要求,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、合理性和规范性,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,综合考虑我国国情、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,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,标准制修订组深入调研,广泛收集行业、科研院所、监管部门、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,编制完成了GB10765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》、GB10766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》、GB10767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》三项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。